襄阳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自:襄阳市国资委 时间:2024-01-05
索引号: 011158671/2024-01755 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公开日期: 2024-01-05
标题: 襄阳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号: 襄国资发〔2024〕4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各县(市)、区国资局(办),市属国有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3〕87号)要求,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国有资产统计是各地全面掌握地区国有资产整体情况、各级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基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压实统计数据报送主体责任,全面真实反映企业运行情况。

(一)严守会计法律法规,规范核算行为。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以控制为基础准确界定合并范围,严格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审慎使用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规范公允价值计量、资产重分类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认真执行统计法规,提升统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规定,按照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工作要求,依法合规准确统计各类非财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填报质量,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严格规范信息披露,维护信息安全。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涉密敏感信息管理,抓实涉密敏感信息流向管控,确保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并规范做好对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四)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助推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对标等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客观评价企业盈利能力,深入评估企业产业效益贡献和增长潜力,更好发挥国有资产统计促进管理提升、管控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各地各企业应于2024年3月10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

(一)以正式文件报送2023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纸质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

(二)2023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分户数据电子文档。

(三)本地区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各地各企业在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财务监督科联系,联系人:丁妍,联系电话:0710-3515197。

附件:1.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2.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3.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襄阳市国资委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