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1755 | 分类: | 国有资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公开日期: | 2024-01-05 | ||
标题: | 襄阳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襄国资发〔2024〕4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县(市)、区国资局(办),市属国有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3〕87号)要求,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国有资产统计是各地全面掌握地区国有资产整体情况、各级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基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压实统计数据报送主体责任,全面真实反映企业运行情况。
(一)严守会计法律法规,规范核算行为。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以控制为基础准确界定合并范围,严格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审慎使用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规范公允价值计量、资产重分类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认真执行统计法规,提升统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规定,按照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工作要求,依法合规准确统计各类非财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填报质量,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严格规范信息披露,维护信息安全。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涉密敏感信息管理,抓实涉密敏感信息流向管控,确保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并规范做好对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四)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助推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对标等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客观评价企业盈利能力,深入评估企业产业效益贡献和增长潜力,更好发挥国有资产统计促进管理提升、管控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各地各企业应于2024年3月10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
(一)以正式文件报送2023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纸质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
(二)2023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分户数据电子文档。
(三)本地区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各地各企业在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财务监督科联系,联系人:丁妍,联系电话:0710-3515197。
附件:1.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2.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3.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襄阳市国资委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