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云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9285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公开日期: | 2023-10-31 | ||
标题: | 襄阳云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汉江控股 |
襄阳云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公司”)是经襄阳市政府批准组建,由汉江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共同出资设立,集信息化、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智慧城市建设和投资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国有企业。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职业经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范围
副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市场、行业、产业政策等分析,研究并制定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计划;
2.负责公司业务的市场开拓,带领业务团队获取项目;
3.完成国资委下达的经营业绩目标和汉江控股公司、襄阳云谷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廉洁从业。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强,专业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
3.职业经理人首次聘任时,应当能够任满一个任期。
4.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企业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二)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信息化领域相关的高级职称者优先。
2.应具有 5 周年及以上信息化行业工作经验,不少于 3 周年的团队管理经验。
3.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以及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准确的业务分析能力,能够对客户资源进行定位并制定开展有效的业务拓展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前程无忧、市国资委官网、汉江控股官网、云谷公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11月10日,报名人数不足时,时间可适度延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资料至邮箱(hjtzkg@126.com):《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本人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认证。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资料)、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注意事项:以上资料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其中应聘报名表提供Word版本及PDF版本,其余资料提供原件的PDF版本,压缩包及文档名均为:姓名+手机号码。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将以邮件或其他网络通信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开展能力素质测试或者履历业绩分析
通过能力素质测试或者履历业绩评价,对应聘人员做出客观的评价结果并出具报告。
(五)面试评估
通过能力素质测试或者履历业绩分析后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开展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1.发现有以下问题者一票否决:
(1)提交的证明材料出现造假的;
(2)个人征信记录有恶意信用污点或有不良诉讼的;
(3)受到刑罚、党纪、政纪处理且影响期未满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4)体检结果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2.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在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拟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则暂缓招聘。
3.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汉江控股公司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公司履行聘任手续。
4.由云谷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及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详见附件),以契约方式明确聘任岗位、聘任期限、目标任务、权利义务、考核评价、薪酬标准、履职待遇及福利、奖惩措施、续聘和解聘条件、保密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职业经理人的聘期一般为3年,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应当与聘任期限保持一致。初次聘任为本公司职业经理人的,实行任期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四、薪酬标准
(一)薪酬水平和结构
薪酬水平和结构 | 结构 | 标准 | 发放方式 | 备注 | |
年薪 | 基本年薪 | 12.88万元/年 | 职业经理人的年度基本收入,以月度固定工资的形式分12个月发放 | 职业经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度享有社保、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 |
绩效年薪 | 19.32万元/年 | 绩效年薪按照“月度预发,年度结算”的方式发放,按照绩效年薪的65%的比例随月预发,差额部分在次年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兑付(多退少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已预发的部分予以退回。 | |||
任期激励 | 6万元/年 | 任期结束后按任期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 |||
履职待遇 | 按照市属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 按月发放 |
五、业绩目标和考核评价
1.职业经理人考核分为任期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任期试用期考核在试用期满且年度审计报告印发后次月由汉江控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一般在次年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结合聘期期满当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应用如下:
试用期考核 | / | / | 胜任及以上等次 | 继续聘用 | |
不胜任 | 解除聘用 | ||||
经营业绩考核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 权重100分 | 80≤分数<100分 | 降薪处理 | |
分数<80分 | 解除聘用,无需进入年度综合评价 | ||||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 权重100分 | 85≤分数<100分 | 降薪处理 | ||
分数<85分 | 解除聘用,无需进入年度综合评价 | ||||
综合考核评价 | 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 工作实绩+综合考评 | 分数≥95 | 优秀 | 继续聘用 |
85≤分数<95 | 胜任 | 继续聘用 | |||
75≤分数<85 | 基本胜任 | 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胜任的解除聘用 | |||
分数<75 | 不胜任 | 解除聘用 | |||
任期综合考核评价 | 工作实绩+综合考评 | 分数≥95 | 优秀 | 继续聘用 | |
85≤分数<95 | 胜任 | 继续聘用 | |||
75≤分数<85 | 基本胜任 | 诫勉谈话,连续两个任期考核为基本胜任的解除聘用 | |||
分数<75 | 不胜任 | 解除聘用 |
2.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总得分低于100分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做降薪处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总分低于85分的,予以解聘,不得发放当年度绩效年薪。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总分低于90分的,予以解聘,不得发放任期激励。薪酬发放表如下:
经营业绩考核总分 | 发放基数 | 发放比例 | 发放系数 | 发放额(万元) (发放基数*发放比例*发放系数) | 发放区间X(万元) | |
绩效年薪 | 100分(含)以上 | 19.32万元/年 | 100% | 1 | 19.32 | 19.32 |
90分(含)到100分(不含) | 90%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总分/100 | 17.38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总分/100 | 15.6492≤X<17.388 | ||
85分(含)到90分(不含) | 80% | 15.45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总分/100 | 13.1376≤X<13.9104 | |||
80分(含)到85分(不含) | 70% | 13.5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总分/100 | 10.8192≤X<11.4954 | |||
80分(不含)以下 | 予以解聘,不得发放当年度绩效年薪。(无需再进行年度综合考评) | |||||
任期激励 | 100分(含)以上 | 18万元/任期 | 100% | 1 | 18 | 18 |
90分(含)到100分(不含) | 80% |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总分/100 | 14.4*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总分/100 | 12.96≤X<14.4 | ||
85分(含)到90分(不含) | 70% | 12.6*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总分/100 | 10.71≤X<11.34 | |||
85分(不含)以下 | 予以解聘,不得发放任期激励。(无需再进行任期综合考评) |
六、退出规定
(一)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情况的,应当解除聘任关系和劳动关系:
1.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出现解除聘用情形的;
2.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法企业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3.聘任期间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者不良后果的;
4.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5.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满不再续聘的;
6.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7.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二)职业经理人离任时应当实施离任审计。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签订的聘任合同有关条款,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对于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职业经理人,应当解除(终止)聘任关系,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职业经理人在解除(终止)聘任关系的同时,应当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
(四)职业经理人聘任期间及退出后,应当按照国家和企业相关规定以及聘任合同约定,承担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义务。
(五)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1.重要项目或者重要任务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
2.任期内发生相关责任问题尚未处理完毕的;
3.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辞职的。
七、招聘咨询、联系方式
对本次招聘有任何疑问,可来电咨询或提出监督意见。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余女士 0710-3603533
招聘监督电话:
王先生 0710-353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