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自:襄阳市国资委 时间:2026-01-2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gzw.xiangyang.gov.cn/

2.“襄阳国资”微信公众号;

3.其他: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襄阳市国资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直接填写提交。

2.信函。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电子邮箱。申请人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送到本机关电子邮箱内即可,邮箱地址为gzw@xiangyang.gov.cn。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证件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5.传真。申请人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送到本机关传真即可,传真号码:0710-6186533。

(二)工作机构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0-6186501;

传真号码:0710-6186533;

电子邮箱地址:gzw@xiangyang.gov.cn;

通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鹿鸣路88号云谷孵化中心D6栋5楼;

邮政编码:441000。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6年1月20日